终止合作声明
致社会各界单位及人士:我公司明*集团有限公司此前与李**、宋***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相关合作事宜现已全部终止。现就相关事宜郑重声明如下: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李**及宋***不再享有我公司任何业务授权,其任何以我公司名义开展的业务洽谈、合同签订、款项收取等各类活动,均系其个人行为,与我公司无任何关联。对于李***及宋***在合作终止后以我公司名义开展的任何业务活动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及相关损失,均由其个人独立承担,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社会各界单位及人士审慎甄别,避免因误信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如发现上述违规情形,欢迎向我公司举报核实(举报电话:**先生,136***6566;举报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鼎和大厦3**楼)。特此声明。
声明人:明**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2日

报样来源:深圳特区报【第15458期】2026年1月13日 星期二05版